1. 今日練詩曲目: 詩篇第一篇、與主同行、主復活、求作遠象、奧妙與尊榮。
2. 下週 5 / 24 (日) 13:20 於205 教室練詩,謝謝。
3. 『神看中的供物』—「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,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?聽命勝於獻祭,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。」撒上一五:22—
神喜悅人信靠 祂,敬愛 祂,順服 祂;而愛神愛人,就是這一切的具體表現。這是神對所有獻祭的人,最基本首先的要求。人為主獻上的,可以很多,有人獻上金錢,有人熱心事奉主。
但總要記得,神不是要人的財物: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,或是萬萬的油河嗎?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?…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 神同行。(彌六:7-8) 祂也不是要人的能力:祂不喜悅馬的力大,不喜愛人的腿快。耶和華喜愛敬畏祂和盼望祂慈愛的人。(詩一四七:10-11)
神看中那些愛 祂和遵行 祂命令的人,也看中他們的供物。人不是因獻祭而得 神的喜悅,反而是因為人本身已得到神的喜悅,他的供物就得到神的悅納。掃羅王被神厭棄,不是因為他沒有獻祭,不是因為他沒有為神爭戰,而是因為他沒有聽從神的話。“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,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。”(撒上一五:23)所以,我們無論獻上甚麼給主,該先思想自己有否遵行主的命令,去愛神愛人。
為神作了大事的保羅,寫下極發人深省的話語: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,並天使的話語,卻沒有愛,我就成了鳴的鑼,響的鈸一般。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,也明白各樣的奧秘,各樣的知識;而且有全備的信,叫我能夠移山,卻沒有愛,我就算不得甚麼。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,又捨己身叫人焚燒,卻沒有愛,仍然與我無益。(林前一三:1-3) 保羅大有能力去作神的事工,卻深深感受到,自己所作的,若不是出於愛,一切都“算不得甚麼”,不會被神看中。
我們有甚麼獻給主嗎?主看中我們所獻上的嗎?若我們渴望神看中我們的供物,我們手所作的,我們口所唱的,就要先想想:神看中我這個人嗎? ( 文章摘錄自金燈臺109 期刊- 陳梓宜 2014)
4. 2015 年 9 月 5 日 (六) 聖樂營活動——烏來教會泰雅爾中會、內洞森林步道等地,預計7月初開始接受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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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請持續為以下聖樂事工、主內肢體守望代禱—
☆ 請為 2016 新年度歌詠詩班長、司庫,求 主預備合適人選代禱,並求 主賜福歌詠詩班未來的服事。
☆ 2015 / 11 / 29 (日) 第五週早、午堂獻詩。
☆ 2015 / 12 / 20 (日) 聖誕節聯合詩班獻詩—歌詠詩班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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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『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,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裏,也能從門進城。』(啟二二:14)
☆ 請假的家人,願您凡事興盛,福杯滿溢,期待下週您的出席。
淑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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